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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为经济社会发展“助攻”
时间:2022-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一个案例引人关注:湖北一民营企业在经营中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办案中促其合规整改,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格,企业被依法不起诉。该企业整改后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新增投资上亿元,带动就业上百人。

 

这是湖北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2021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以为期两年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为抓手,推出一系列有力举措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助攻。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让企业暖心

  

早春三月,记者走进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业园某药业公司建设工地,看到占地30亩的产品研发和仓储物流基地主体工程正加紧施工。而一年前,因缺少进项发票,该公司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10家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立案侦查。

  

西塞山区检察院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该公司具备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程序条件,于是向公安机关发出《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由此也开启了提前介入阶段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探索。

  

合规考察期间,西塞山区检察院选择税务师和律师担任第三方监管人,引导该公司对内部管理实施全方位合规建设。2021年12月,经合规考察验收合格及公开听证后,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该公司成为湖北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第一批受益者之一。

  

据了解,自2021年3月被最高检确定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省份后,湖北检察机关就蹄疾步稳地开始推进相关工作。从方案制定到案件办理,从实践探索到总结提升……经过一年多探索,湖北省检察院明确提出“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形成一套适应不同企业类型的办案模板,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办案团队,办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合规案例,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成果”的“五个一”企业合规总体工作思路。

  

截至2022年3月,湖北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02件,涉及企业123家、企业相关负责人176人。

  

“还要继续扩大办案规模、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实践探索、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走深走实。”在2022年3月1日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再次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

  

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让企业安心


“明明是自己先注册的商标,却被他人冒用,以低价销售;明明是被其他企业仿冒侵权,维权时却拿不出足够的证据……”

  

2021年2月5日,王守安主持召开“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专题听取在鄂的11名企业家代表对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需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企业权益维护”成为在场企业家代表热议的焦点。

  

随即,涉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三检合一”试点工作在湖北检察机关拉开序幕。试点工作推行以来,各地工作亮点纷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三检合一”模式,构建“捕、诉、监、防、治”全链条一体化履职模式,确保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质量和效率同步提升。

  

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在该省最早单独增设知识产权检察部,自2019年6月成立以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年均办案量约40件,案件类型以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案件为主,其次是涉及高新技术类的侵犯商业秘密类犯罪案件。

  

至今,江岸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姚怡对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记忆犹新。

  

两年前,某公司业务员朱某,将所在公司生产的电缆桥架,通过贴合格证贴等方式,冒充另外两个品牌的桥架进行销售,致使一批问题桥架安装进某项目工地,且涉案金额巨大。

  

这是一起典型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但姚怡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姚怡发现,大量涉案问题产品已流入项目工地,如安装使用将给项目建设埋下安全隐患,对企业经营和生产安全有双重危害。

  

姚怡按照“每案回访”要求,主动前往项目工地了解相关情况,提出检察意见,帮助企业堵漏洞、建章立制,助力企业提升自我保护水平。

  

“我很欣慰地看到检察保护正迅速融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之中,湖北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办理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制发检察建议、普法宣传等形式,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式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体系。”全国人大代表章锋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办案风险研判,让企业舒心

  

湖北检察机关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1号工程”,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创新推出八个专项工作和八项工作机制。

  

“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是八项工作机制之一。”负责统筹此项工作的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王文静介绍说,按照“谁办案、谁研判、谁负责”的原则,检察官在办理涉企案件时,都要全面分析会给社会、企业和群众带来哪些影响,预判存在的风险,从而更加审慎采取相关措施。

  

鄂豫交界处的红安县七里坪镇草鞋店村,杨山河水从村中缓缓流过。可是部分水牛养殖户将牛粪牛尿直排入河,牛栏附近臭气熏人。

  

接到群众举报后,红安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及时组织环保、农业、水利以及辖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勘查,进行诉前磋商,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恢复被污染的环境,切实整改到位。

  

案件办完,工作并未就此止步。为促进相关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健康发展,红安县检察院迅速协调村委会帮助水牛养殖户杨某重新选址养殖,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行为以整改为主,处罚为辅,规范养殖行为。

  

如今,杨某已将养殖产生的粪便清运干净,拆除了河道中的养殖围栏,并在远离河流的山脚新建了牛栏。

  

2021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已对1.38万余件案件开展了风险研判,依法审慎稳妥作出检察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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